最近開始聽江秀琴牧師牧師的等候神系列
今天就先來分享等候神(1)的心得吧!
江秀琴牧師首先告訴我們為什麼要等候神?
慕安得烈提到他講道的總結就是:花時間在上帝面前
因此江牧師由此切入與我們分享等候神的好處
牧師提到我們都是上帝所揀選的祭司
以西結書44:10~16節可發現祭司分成兩種
1.不可親近主2.撒督的子孫可以到神面前親近祂,服事祂
現在的基督徒很幸運,我們可以直接到神面前親近祂
因此江牧師要我們學習等候神
等候神~進入到至聖所中,也就是我們的身體成為神的殿
神揀選我們就是要我們親近祂,這是最大的恩典
每當我們親近神的時候,我們就能更清楚明白神的旨意
聖經中多次提到耶穌花時間親近主
耶穌已經是神的兒子了,祂尚且需要親近神
藉此來明白神的旨意,我們更應效法
耶穌在揀選12門徒時,祂花了許多的時間來親近神
因為祂知道在12門徒中的猶大會出賣祂
所以祂花時間來禱告神,讓神能夠使祂的心降服~完全的降服於神
牧師也提到禱告不是一直與神說話,而是在神面前更靠近天父的心
更多降服於神的心意,使神的心意得以成就
接著牧師提到了禱告的種類有4種
1.讚美,稱謝神的屬性,作為
2.祈求,將問題帶到上帝面前求問
3.代求:為需要禱告上帝
4.與主面對面:最高的事奉~心與心的相契合
聖經中摩西也曾40晝夜等候親近神
因為他的等候~神的威嚴,榮美光照他
等候神就能經歷到神的威嚴,榮美
牧師提到我們為何需要等候神
因為我們的肉體有限制,當我們與人交往,聯繫,服事人
不論是醫病,趕鬼,傳福音等事奉
我們的靈命會損耗,因為我們必須與天父連上線
這樣我們才能不斷得著力量及能力
江牧師特別提到有時我們等候神就像刮鬍刀沒電時,它必須充電
當它在充電的時候,表面上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同
但是其實它正默默的有能源進入到裡面
雖然看似沒有功用,但能源卻是不斷湧入
等候神就如同刮鬍刀充電般,看似沒有果效
但是時間久了後,將發現上帝正默默的在我們的心裡工作著
如何才能夠親近神呢?首先我們必須要有渴的慾望
當我們不渴的時候,我們的靈命將會後退
但是渴卻是無法透過任何方式給予的
就如同小朋友,有些小朋友的胃口很好,但是有些卻不是如此
在屬靈的胃口在也是同樣的道理
因此我們必須更多向上帝尋求渴的慾望
使我們不是聖經知識增多,而是能夠渴慕上帝的同在
路加福音10:42節提到了馬大及馬利亞的故事
馬大因為思慮及煩惱,所以她邊服事邊抱怨
她抱怨馬利亞不來幫助她,讓她一個人接待耶穌
但是耶穌卻說:不可少的只有一件,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份
多少時候我們如同馬大一樣,因為服事的忙碌,我們忘了最重要的事情
我們忽略了它~親近主
慕安得列說:等候主沒有一分鐘是徒然的
等候主的時候,主會將一切屬世的拿去,將更多屬天的愛及生命放在我們身上
詩篇27篇4節:
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華,我仍要尋求: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他的榮美,在他的殿裡求問

大衛不論身處何種景況~他都親近神,等候神
詩篇63篇1~2節:(大衛在猶大曠野的時候,作了這詩)
神啊,你是我的神,我要切切地尋求你,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,我渴想你;我的心切慕你。 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,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
在乾旱無水之地,大衛仍舊尋求神,因為他知道神需要我們的愛
所以他瞻仰神的榮美時,他的心就得滿足
主渴望我們與祂談心,交通,渴望與我們分享生活中的大小事
人類渴望被愛的表現就是神渴望與我們有相交的關係
人類不斷尋求愛的感覺,但若非從神尋見,永遠無法被滿足
除非我們住在神的愛中,否則我們對人的愛都是粗糙的
我們必須藉由與神的愛來連結,以此取代我們天然人的愛
我們可以透過大衛的詩發現:當他尋求神時,上帝將一切豐盛賜下
我們靠自己生活越來越緊張及窮困
但是當我們倚靠主時,我們可以得到主的豐盛
思想當我們遇到危難時,我們通常都如何面對呢??
常常我們在此時撇下神,用自己的方法來解決
但是在大衛身上我們看見那最好的榜樣~尋求神與祂同在
或許等候神沒有感覺,但神卻可以在其中享受到我們的愛
我們可以因此滿足神愛的渴求
除非我們願意花時間到上帝面前親近祂
否則我們無法經歷到神對我們的愛有多麼的深
如果我們讓神的靈在最深處與我們相契合,我們的愛來滿足神的渴求
我們便能夠用神的愛來愛世人, 神的愛使我們成為豐富
箴言8章34~35節:
聽從我、日日在我門口仰望、在我門框旁邊等候的,那人便為有福。 因為尋得我的,就尋得生命,也必蒙耶和華的恩惠
上帝要我們學習等候祂,親近祂,即時在忙碌時,依然可以親近祂
因為等候主不是徒然的
最後江牧師要我們立下志向每天花時間親近主
上帝渴望我們來到祂的面前親近祂
因此我立下志向:學習每天花5分鐘來等候親近主
這是我學習親近主的第一天
沒有什麼感覺,但是我相信只要持續等候
上帝的愛可以澆灌我,我就能夠見到祂的榮美
加油!!每天5分鐘等候親近神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i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